Whistleblower直譯是吹哨者,意譯是社會上揭露時弊的告密者。不過在不斷自製公關災難的港鐵(066)眼中,可能變成擾亂公眾對鐵路工程信心的造謠者。
英國牛津字典對Whistleblower的英語解釋是A person who informs on a person or organization engaged in an illicit activity(就個人或組織涉及不當行為向公眾「爆料」的人)。為什麼告密變成吹哨,原來與上世紀的英國警察有關。英國警察發現罪案如搶劫發生時會吹哨子,以引起同僚及公眾注意,年長的讀者可能聽過「ABCD大頭綠衣,追賊唔到吹BB,吹BB!」的殖民地民謠,民謠所指的大頭綠衣其實是一戰前的穿綠色制服的殖民地警察(包頭的錫克教警察或戴三角形竹帽的華人警察),現在吹哨者一詞已普遍被國際認定為維持公義的揭密者。
正因為吹哨人維護的是公眾利益與社會公義,不同國家遂制定不同法案保護吹哨者,其中美國於2002年及2010年出現安隆(Enron)及雷曼兄弟(Lehman Brothers)事件後,先後訂立沙賓法案(Sarbanes-Oxley Act)及多德-費蘭克華爾街改造與消費者保護法案(Dodd-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),訂明通報者可要求僱主回復其職務與地位、補發薪資甚至作出最高兩倍之懲罰性損害賠償,另外亦要賠償訴訟費用、證人、律師費用等等,以保障商業上的吹哨者。
除了美國有法案保障吹哨者外,日本亦在三菱汽車、雪印食品出現欺詐醜聞後,於2006年制定《公益通報者保護法》,訂明對吹哨者解僱無效或終止合約無效的規定。對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而言,吹哨者保護的是大眾利益,而不是破壞大眾信心的造遙者。
港鐵爆出沙中線剪短鋼筋等工程問題後不斷自製公關災難,包括在6月5日在未有解決辦法下主動召開記者會,再次引發社會討論(詳見《沙中線問題的關鍵詞》及《時代‧脈博》)。港鐵在周三(6月27日)「不甘寂寞」,再在在全港各大報章刊登6點聲明的廣告暗示有人造謠生事,將矛頭直指「懷疑剪短鋼筋有5000條」的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及首先引爆事件的吹哨者中科興業。聲明指出:「若任何人士有資料證明事件涉及不法行為,應立即向政府或執法部門提供資料。只不斷提出單方面的指控或揣測,對事件毫無幫助,亦不必要地影響公眾對鐵路基建工程的信心。」
結果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在同日傍晚接受《D100》訪問不點名大爆承建商禮頓(亞洲)為香港建築界「毒瘤」,有關新聞亦再次被發酵。對於港鐵處理沙中線或問題基建的手法,明顯沒有從市場或公關角度出發,一心只按公司個高層個人喜惡行事,結果令事件不斷燃燒,火苗在缺乏其他重大新聞下或一發不可收拾。